更新时间:2023-10-19 22:16:01作者:佚名
答:要的哦。(更新于7月30日)
具体隔离政策如下:
有张家界市旅居史的人员,应在抵达苏州市后尽快且不得超过12小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 (或就住宾馆)报告。其中:
1.旅居史为7月15-21日的,落实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自离开张家界市之日起)。居家健康监测时间不足7天的人员,至少做3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时间间隔至少24小时。
2. 旅居史为7月22日以来的,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张家界市之日起)。
3.有7月22日晚《魅力湘西》观看演出史的,落实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张家界市之日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首日起连续进行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后续按常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落实。其密切接触者同步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
苏州市及各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358939
张家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 58987106
常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 52773593
太仓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53890840
昆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 55115103
吴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3160016
吴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7080456
相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6181757(疾控)
0512-65760130(社区)
姑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27303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 66680924
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512-68750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