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26作者:李天扬老师
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环境管理,有效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打造“碧水蓝天、明媚银川”生态宜居品牌,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201x年全区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办发〔201x〕39号)要求,结合我市201x年蓝天工程,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开展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强化经营者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管,加大对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加强宣传引导和公众监督,努力构建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整治和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目标及分工
(一)工作目标
银川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重点推动油烟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在继续推广环保无烟烧烤炉的基础上,逐步对熏、炸、烤制类餐饮场所及露天摊点推行清洁能源改造,确保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投诉下降,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分工
三区两县一市环保(分)局负责本辖区内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的环境监管,并协调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管、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存在环境问题的经营场所严格依法查处,确保本次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环境监察支队要对各辖区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市建成区内现有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包括单位食堂、宾馆内设酒店、餐厅),新、改、扩建餐饮服务业项目。
(二)整治内容
1.新、改、扩建餐饮服务场所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场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经过审批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建设。
(2)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的餐饮服务场所必须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通过验收;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