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淮安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共同材料1.个人身份证2.住房公积金卡3.户口薄委托提取1、委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出具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

2019-08-10

泰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泰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类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5.租房共同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单位出具的《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泰州个人公积金提取流程1、职工向单位提

2019-08-10

郑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市实际

2019-08-10

开封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

2019-08-10

景德镇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健,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9-08-09

南昌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南昌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已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调整了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确定方式。9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实施细则》,堪称南昌“史上最严”公

2019-08-09

-2019年福建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

2018-2019年福建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一、福建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20%,个人缴费费率为8%;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缴费比例为2%;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2-1.9%,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

2019-08-09

-2019年云南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

2018-2019年云南最新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新调整】一、缴费基数养老保险:云南省社会平均工资(2012年为3242元)的60%~300%;工伤保险:基数同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基数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区核定为准,2013年官渡区可以执行的基数为

2019-08-09

盐城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盐城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提取范围第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出境定居的。(四)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五)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

2019-08-08

三明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三明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

2019-08-08

九江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九江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0元;2、妊娠诊断:40元;3、产前检查:①妊娠至第12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160元,②妊娠至第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360元,③妊娠至分娩的产前检查费560元;4、分娩:①经阴道正常分娩2000元,②经阴道助产分

2019-08-08

莆田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提取条件住房类提取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0%的;非住房类提取:莆田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提取材料住房类:莆田住房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非住房类提取:莆田公积金提取材料(销户类提取)提取流程

2019-08-08

龙岩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龙岩公积金贷款条件1.所购房屋有产权共有人的,产权共有人须年满十八周岁,借款申请人配偶和共有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简称“所有借款申请人”2..所有借款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并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3.申请贷款时

2019-08-08

九江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九江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1、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未享受福利分房和购买住房的职工,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26%的;基本材料:(1)《九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提取人身份证;根据不同情况,选

2019-08-08

德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

2019-08-08

黄冈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黄冈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一)在中心(办事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二)在中心(办事处)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三)异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黄冈购房须为黄冈户籍,已婚

2019-08-08

长沙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长沙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2提取条件2.0.1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销户:1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4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5非

2019-08-08

张家界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张家界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2019-08-08

泉州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一、泉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

2019-08-07

龙岩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生育保险待遇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根据《福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39号)第七条(一)“女职工生育时,在法定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的规定执行。若

2019-08-07

泉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泉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购买拆迁安置房的3.购买二手房的4.购买拍卖房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全额付清购房款的  (一)以全额购房发票申请提取  1、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全额支付购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2019-08-07

景德镇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景德镇公积金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3、农业户口缴存职工在原籍自建或购买农村住房的;4、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5、一次性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本息;6、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7、职工与配偶在

2019-08-07

荆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资金风险防范工作,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原则,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中心城区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以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满足更多缴存职工的刚性基本住房需求,加强贷款风险防范,确保住房公积金资产安全

2019-08-07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咸宁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第三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三)能

2019-08-07

邵阳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

2019-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