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10 10:00:06作者:李天扬老师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住住房,租赁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
共同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卡
3.户口薄
委托提取
1、委托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出具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
2、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并经委托人所在单位证明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授权书》原件或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1.个人申请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核实后出具《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中心审批
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提取证明材料原件和单位出具的《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以及建设银行或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银行支付
公积金中心准予提取的,委托受托银行转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卡账户或由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受托银行柜面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其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其配偶仅有一方(含单身或未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
贷款利率
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00%下调至3.75%
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50%下调至3.25%。
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在法定退休年龄)
2.建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