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12 14:45:3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报条件
1、本次申报学位只限于2017年6月、12月毕业的考生,之前毕业的考生不再授予学位。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可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查询)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河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下称“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2014年(含2014年)以后获得的且成绩合格,英语、英语教育专业“学位外语合格证”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按照省学位办及我校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考生提交的毕业论文须通过维普论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超过30%,视为论文不合格,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二、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报时间地点
1、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时间:2018年3月14—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理科群6号楼二层北侧西头C-212房间)。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建设南大街与南二环交叉口沿辅路东行300米,进学校北门南行100米路东侧。
3、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72路“河北师大”站下车即到师大北门口。途经我校北门口(“河北师大”站)的公交车次还有:2环2路、快2环2路、75路等。
三、河北师范大学自考学位申报时需上交的材料及费用
1、学士学位评定表(须现场填写正式表)。本网首页“自考文件”栏内有电子表,可提前预览。该表填写“毕业论文题目”时,英语、英语教育专业,中英文选其一,汉语言文学专业填成“毕业综合考核”。
2、学位外语合格证(原件)。请考生自留复印件,以备日后提交电子信息时使用。
“双本”自考毕业生,如已获得学士学位证书,须提供证书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用以顶替“学位外语合格证”。
3、“自学考试毕业生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小二寸照片2张(其它底色照片无效),一张粘贴在学士学位评定表上,另一张留作学位证书上用,照片的背面需注明专业、准考证号、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