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3 00:27:14作者:未知
苏州暂停全市部分诊疗服务通知
暂停时间:3月16日起施行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全力维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暂停部分诊疗服务如下:
一、全市范围内的诊所、门诊部(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不含医院内部设置的门诊部、一体化管理的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停诊。
二、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健康体检、胃肠镜等专科医疗机构与综合医院内相关专科非必需诊疗项目全部暂停,只保留必要的急诊服务。
三、医疗机构暂停择期等非急需的手术、检查,尽量减少非必要的住院。
本通告自3月16日起施行,恢复正常诊疗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再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