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2 11:12:44作者:未知
如您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主动告知医务人员:
1.近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史;
2.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发热咳嗽患者;
3.身边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4.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公民应当主动告知个人传染病病情,如故意隐瞒病情,造成疫情传播,或拒不执行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只要我们携起手来,坚定信心、科学防范,一定能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