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7 11:02:23作者:未知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市本级)
备注: 根据苏府办〔2011〕169 号规定,自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对苏州市 户籍的城乡居民;
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 童;
在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苏州市户籍的学生;
驻苏部队现役军人;
与在苏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 1 年以上 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名尸等 6 类对象 免收基本丧葬服务费 1510 元。
具体包括普通接尸车 200 元,遗体消毒费 30 元,三天内遗体冷费 180 元,普通炉火化费 600 元和骨灰盒 5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