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2 00:37:44作者:未知
苏惠保2021
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
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无免赔额要求。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指定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指定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购买符合《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给付该项责任保险金。
支付比例如下:
累计给付金额达到 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1)2020年因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出险的客户,可在 2021年持续赔付出险时所购药品,也可在 2021年《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支付范围中选择新的药品进行治疗和理赔;
如所选药品因国家医保目录更新纳入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则不会在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中进行赔付;
(2)针对 2020年未因特定高额自费药品费用责任出险的续保客户及新保客户,适用 2021年《苏惠保特定高额自费药品目录》支付范围;
(3)我们会根据国家医保目录更新的结果对该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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