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1 11:25:59作者:未知
排名规则:
根据规定,积分落户名单是依据落户指标数,按申请人总积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后确定。
在总积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
基础分再次相同的,根据申请人办理居住登记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
电话:67521126。
下一步要做什么?
1、个人分值及排名情况请登录“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服务网”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微信公众号的“积分查询”模块查询。
2、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落户时选择邮寄准入卡的,您的准入卡将于2020年12月25日后由中国邮政速递分批寄出,届时请保证通讯畅通,凭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收《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准入卡》。
3、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在申请积分落户时选择自行前往窗口领取准入卡的,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4日(周末、节假日除外)期间,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证)至原积分申请窗口领取《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准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