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2 00:17:12作者:佚名
枝江人才公寓政策
服务内容:2022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到枝江就业、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枝江城区无产权住房、用人单位没有安排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可向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入住条件:
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应在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同时博士研究生应在4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应在40周岁以内,本科、大专、中专毕业生应在毕业5年以内。
受理部门:市住房保障中心
办理地址:金融巷12号
联系电话:0717-420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