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09 00:34:01作者:佚名
来自相城区发布于1月12日的一个政策《关于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相过节的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企业外地员工春节期间留在相城过节,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留相过节补贴
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鼓励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制定外地员工春节错峰避峰放假和留相调休计划,抢先机、抢工期,稳岗留工。
1.给予企业专项补贴。
春节期间(2月11日至2月17日,下同),企业安排外地员工留相的,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安排留相外地员工在岗工作的,按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再给予企业补贴。
2.给予企业房租减免补贴。
春节期间,企业租用国有(集体)资产类集宿楼、蓝领公寓、人才公寓等用于安排外地员工住宿的,减免半月房租。
二、提供节日生活保障
组织开展留相外地员工生活关爱活动,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留相外地员工送温暖、献爱心;开展形式多样文体活动,丰富留相外地员工节日生活。
3.提供免费防疫物资。
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
4.优先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春节期间,对留相外地员工中符合重点接种人群对象的,优先安排免费接种新冠疫苗。
5.开展职工文体活动。
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好各类职工文化娱乐活动。
三、附则
1.本措施“留相过节补贴”适用范围: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六大新经济产业企业、纳税超千万元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规上物流企业、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供企业。建设领域另行制定相关鼓励政策;
2.“企业专项补贴”经相关部门审核认定于春节后按实发放;
3.本措施所称“企业外地员工”,系为户籍非苏州大市的企业员工。其中,“给予企业专项补贴”涉及的“外地员工”为在相参保外地员工;
4.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让留相外地员工及时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5.本措施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591909。
苏州市相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