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6 00:20:23作者:佚名
一、《刑法》是怎么规定犯罪既遂的 ?
《刑法》是规定犯罪既遂主要指的就是存在着犯罪结果。
犯罪既遂就是说犯罪已经实际发生,应该按照刑法对应的罪名量刑。犯罪既遂可以具体分为结果犯、行为犯和危险犯等,犯罪既遂和未遂的对立统一的,如果是检察院以未遂起诉,法院审理案件应对是从轻做出处罚。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从犯罪事实和刑事政策的角度出发,以“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作为确立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成立应具备三个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的标志。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构成所规定的客观要件的行为。
2、犯罪未得逞,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标志。所谓未得逞,是行为没有齐备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没有完成犯罪,主要是指行为人追求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违背行为人本意的因素。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犯罪解决是有非常明确的法律规定的,犯罪既遂主要就是相对于犯罪未遂来进行区别对待的,也就是从犯罪结果这个方面来进行判断是否得逞。如果说犯罪结果没有按照当事人的意图得逞的话,就是按照犯罪未遂来进行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