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9 21:13:42作者:未知
呼和浩特市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一、发放范围、标准
硕士、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生)及在校硕士研究生每人由1万元提高至1.5万元,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生)每人由0.6万元提高至1万元。有关学历认定以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学历核验结论为准。
二、经费来源
所需经费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于征兵次年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新城区、回民区、玉泉区、赛罕区,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土左旗、托县、和林县,市级财政承担60%,旗县级财政承担40%;清水河县、武川县,市级财政承担80%,旗县级财政承担20%。
三、发放方式
大学毕业生义务兵,一次性入伍奖励金由入伍所在地旗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随首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一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