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019-05-19

四平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四平市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019-05-19

哈尔滨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

2019-05-19

长春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

2019-05-19

淮阴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

2019-05-19

松原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松原市城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城区职工生育和接受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根据《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政令180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城区内的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2019-05-19

铁岭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

2019-05-19

无锡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现阶段无锡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上限为1630元/月;失业保险金下限标准为780元/月。  失业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办

2019-05-19

辽源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辽源生育保险报销标准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2019-05-19

白山市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及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白山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推动我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暂行办法与国务院发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2019-05-19

白城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白城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六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延迟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滞纳金;(四)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第七条生育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

2019-05-19

盐城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

2019-05-19

哈尔滨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根据《哈尔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就设定生育保险待遇及费用支付标准等事宜作如下通知:一、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生育医疗费支付对象为:按照国家有关生育政策生育的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的在职女职工及符合

2019-05-19

朝阳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一、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流产(包括人工流产和药物流产等,下同)、引产的,按照上年度全省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折合为日工资标准,享受下列期限的生育津贴:(一)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女职工,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职工

2019-05-19

扬州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领取标准扬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819元/月,上限1890元/月。1、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3、缴费2

2019-05-19

徐州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a、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b、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

2019-05-19

泰州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领取标准1.市本级、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及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为767元/月,最高标准为1770元/月;2.泰兴市、靖江市和兴化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最低标准为767元/月,最高标准为1600元/月。办理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

2019-05-19

南通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领取标准南通失业金标准: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832元/月,最高标准为1890元/月。领取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办理条件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

2019-05-19

苏州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苏州失业金领取标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由1680元/月提高到1820元/月,最低标准仍按975元/月标准执行。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最低标准执行。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1.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前,原用人单位应已办妥退工备案登记。2.

2019-05-19

宿迁市失业保险关于失业金领取标准和金额计算方法

领取标准宿迁失业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3.缴费满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

2019-05-19

连云港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建造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3、翻建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4、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符合以上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同时提取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仅指配偶、父母、子女非房屋类:连云港非房屋类公

2019-05-19

镇江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镇江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第二章贷款类型第六条公积金贷款应以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进行抵押,按照担保方式、申请内容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六种贷款类型:(一)所购房抵押贷款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应用所购住房进行抵押。(二)非

2019-05-19

徐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徐州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类公积金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4.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2019-05-19

苏州市公积金条例关于提取条件和贷款额度说明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

2019-05-19

南平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相关规定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和计划生

2019-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