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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1:29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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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为公认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最强高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国家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校,后备警官(国防生)选拔培训基地,具有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资格和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培养公路交通、国土资源与环境、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
为了选拔与我校人才培养需求相匹配,具有鲜明工程科技类学科特长,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积极探索人才选拔的综合评价模式,促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长安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进行自主招生。
一、选拔要求与条件
具有明显创新潜质,对我校自主招生的某个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与专业发展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发展潜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高中毕业生。
5.有与自主招生专业密切相关的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考生须提供与拟报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充分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