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8 19:02:12作者:李一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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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4月28日下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七五”普法将如何注重实效,解决法治宣传形式与宣传效果“两张皮”问题?在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刘振宇说,“六五”普法过程中,有的地方更注重形式,而普法效果不太明显,“七五”普法需要更加注重普及法律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七五”普法决议明确“健全普法责任制”,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以及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在具体操作中,将如何推进责任制的建立?对于普法效果将如何考量?如果没有尽到普法责任,将会受到怎样的追责?
刘振宇回应称,“谁执法谁普法”是针对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而言,为使普法取得实效、落到实处,“七五”普法将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律师以案说法制度,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在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处、法律服务的过程宣传法治。今后还将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
对于普法效果的考量,刘振宇说,除普法中期有评估外,平时还有不定期的督察、检查,普法活动结束后还要作总体评估。落实到具体部门、执法机关,都要求制定具体的评估标准,凡没有取得普法实效的,将被追责。比如,有的单位会把学法用法和任用挂钩;有的地方将开展干部任用前的法治考试,考试不及格就没有任职资格;有的地方将实行一票否决,不达标就没有评先评优资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