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06 12:25:26作者:王新老师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考核方式,用来判断劳动者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标准,但是许多初入职场的职场新人基本都不了解。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试用期小知识精选,一起来看看吧!
一,试用期时间的约定
我国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劳动台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期限中。其中,六个月以下、-年以下、两年以下,分别含六个月、一年、两年。
试用期的时间与劳动合同期限应相匹配,其基本要求是“不得超过六个月而并非可随意约定。倘若两者时间不匹配,发生试用期满解除劳动台同,就可能弓发劳动争议。之前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期限约定违法的情况下, 约定是无效的,但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违法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双份工资。
二,合法延长试用期
用人单位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劳动者在进入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后,熟悉新环境,认识新同事需要一段时间,熟练业务也需要时间,有的用人单位还要对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这样算下来,一个月、 两个月的试用期并不能考察出劳动者是否完全胜任工作, 对企业文化是否完全认同,怎样能合理合法地延长试用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