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
2019-05-20
更新时间:2019-09-12 16:24:32作者:王华老师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2019-05-20
我省下达高中阶段招生计划,2016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197656人,占初中毕业生比例为62.69%。
今年我省14个市(州)教育局及兰州一中、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97656人,占初中毕业生比例为62.69%。安排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118042人(包括技工学校和进入外省中专学校就读的2016级学生),占初中毕业生比例为37.31%。
按照“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原则,我省将切实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各市(州)教育局和学校上报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作为参考暂不进行调整,招生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降分录取和超计划招生。各市(州)教育局在安排分学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在认真核实民办普通高中的办学条件和规模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办学规范、社会影响力较好的民办普通高中的发展。同时,今年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允许办学条件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的中等职业学校跨县区招生。支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各县区初中学校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止和干扰。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努力实现初中毕业生“全兜底”,一是对辖区内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做好毕业信息登记和进入高中阶段录取信息登记,以准确掌握进入高中阶段学生人数;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认真宣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各项资助政策,鼓励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对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按本地生源初中毕业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人数进行核算,不按所在地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人数进行计算。跨省、跨市(州)和跨县(市、区)招生进入省内或外省中等职业学校就学的初中毕业生,在年度考核时全部计入分数进行核算。主动向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联系,将本辖区内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初中毕业生进行推荐,努力实现高中阶段“全兜底”,力争实现“职普招生比大体相当”的目标。
按照《关于编制2016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拟从2016年起,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已连续3年未招生学校和招生规模在25人以下的学校停止招生;对已列入各地2018年布局调整的学校今年起停止招生,以实现现有学生的顺利过渡。经审核2016年全省共有34所中等职业学校停止招生,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妥善做好停止招生学校的学生过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