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2-04 19:00:40作者:李天扬老师
潮州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潮州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要求,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潮州市公安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牵头起草了《潮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经市政府2016年度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2月16日正式颁布实施。现就《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制定背景和总体框架
(一)背景
7月24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这一重大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6月2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63号)出台,这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发〔2014〕25号文件的具体体现,是全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户籍改革要求,市人民政府结合我市实际,颁布了《潮州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潮府〔2016〕54号)。
(二)总体框架
《实施细则》共20条。主要内容涉及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以及户籍迁移政策的调整,如实施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放宽直系亲属投靠、放宽家庭户口随迁等,着力解决统一户口性质、创新人口管理等方面问题,并在组织领导、城乡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落实要求。
《实施细则》涉及的户籍准入迁移政策中,有些户籍政策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直系亲属投靠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户改要求;一些政策如子女投靠父母和户口随迁放宽年龄限制方面则是根据我市实际确定的。这些政策内容具体,涉及面广,事关我市“十三五”人口规划、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型城镇化等阶段任务和远景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