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02 00:20:49作者:未知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22日起,吴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甪直镇南山维乐花园1栋。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甪直镇南山维乐花园。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或领取生活物资。
3. 防范区:甪直镇。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7日起,吴中区划定新增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木渎镇天隆大厦北楼。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珠江路378号。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3. 防范区:木渎镇。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14日起,吴中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木渎镇枫华广场2幢。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木渎镇枫华广场1、3幢。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或领取生活物资。
3. 防范区:木渎镇全域。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4月8日起,吴中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郭巷街道御湖湾13幢。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郭巷街道御湖湾小区。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或领取生活物资。
3. 防范区:郭巷街道全域。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
自2022年3月28日起,吴中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甪直镇长巨村沈家角30号、31号。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甪直镇长巨村沈家角25号-32号。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或领取生活物资。
自2022年3月21日起,吴中区划定新的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1. 封控区:苏苑新村南区26幢、27幢、28幢、44幢、44-1栋、45幢、48幢。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2. 管控区:苏苑新村-南区。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为避免病毒传播风险,原则上每户2天可安排1人到指定地点采购、领取生活物资。
3. 防范区:长桥街道全域。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规模”。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要求,请广大居民和驻地单位员工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积极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防护,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社区报备。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21日起执行。
3月15日已划定的“三区”( 1. 封控区:金典花园11幢,26、27、28、31、32、37幢及南门菜鸟驿站;2. 管控区:金典花园;3. 防范区:郭巷街道全域)参照以上措施管理,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