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1 00:35:55作者:未知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委托办理网点布局,提升网点整体服务效率。
从2020年1月1日起,关闭工行园区支行网点园区公积金专柜。
参保员工需办理首次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首次委托提取申请、个人租房申请业务的,请就近选择邻里中心网点办理。
一、委托网点:
区域 | 网点名称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园区 | 新城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 新城邻里中心东楼二楼216室 | 67631622 |
湖西地区 | (3个专柜) | ||
湖东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 湖东邻里中心主楼2幢Z323室 | 67631856 | |
(3个专柜) | |||
园区 | 景城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 景城邻里中心四楼404室 | 67631626 |
湖东地区 | (4个专柜) | ||
东沙湖邻里中心委托办理网点 | 东沙湖邻里中心四楼D401-2 | 67631826 | |
(5个专柜) |
二、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六(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8:00
注:以上服务时间如有变化,请以网点最新通知为准。
三、业务范围
三、业务范围 业务类型 业务受理范围 购房一次性提取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房源范围: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含定销房)、二手房。 2、购房次数:首次动用公积金的(除本套房以外,未使用过公积金的)。 3、购房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的(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每月还贷申请 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房源范围:①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含定销房)、二手房;②苏州大市内房源。 2、购房次数:首次动用公积金的(除本套房以外,未使用过公积金的)。 3、购房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的(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4、贷款银行:和中心已签约并完成信息系统联网的银行,目前共有25家(请至网站专题专栏-住房保障-委托还贷提取查询)。 个人租房 1、该出租住房最近半年内租房提取不超过3人次,可直接至网点办理提取; 2、该出租住房最近半年内租房提取超过3人次,或参保人员本人(含配偶)申请过购房动用且所购住房为苏州大市范围内的,如确需个人租房而办理租房提取,可至网点“园区公积金专柜”提交租房提取申请。网点工作人员经过初审,将符合业务办理的租房申请提交中心审核后,申请人再至网点办理租房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