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0 11:18:14作者:未知
12月2日零时起,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级别升级为橙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
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从12月4日(星期一)起,德阳市主城区实行交通管理措施。
德阳市公安局发布《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我市于2023年12月2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规定,从12月4日(星期一)起,德阳市主城区实行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工作日每日7:00—22:00,一环路(不含)以内区域实行汽车尾号2个车牌(含临时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1、6周一限行,2、7周二限行,3、8周三限行,4、9周四限行,5、0周五限行(车牌尾号如系字母,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限行。
二、禁止运输建筑垃圾、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资的车辆在货运绕城线路(不含)以内道路上通行。
三、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货运绕城线路(不含)以内道路上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城市管理执法车辆,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新能源汽车、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三)环卫、园林、道路养护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五、在采取重污染天气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六、限行措施停止时间,根据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发布。
上述为德阳市主城区实行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内容,另外为提升道路通行舒适性,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按照中心城区窨井盖专项整治计划,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将对市区以下路段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整治:
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将于12月2日至12月8日,对黄河西路、青衣江路、庐山北路(北泉路至岷江路段)、蓥华山北路、华山南路(汉江路至沱江路段)沿线窨井盖进行维修整治。
在进行窨井盖更换施工时,将采取零星打围的方式,占用局部车行道,请过往车辆加强观察,注意绕行、避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