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9 12:11:28作者:佚名
近年来,我镇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教育扩容提质要求,全力推进教育扩容提质千日攻坚行动,通过学校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增加公办中小学学位供给。但随着我市入户政策的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持续增长,短期内我镇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有可能出现无法满足本镇户籍和符合入学优待政策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的情况。现结合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实际,将2024年有关学位安排计划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合理预期、提前做好小孩入学规划:
一、2024年秋季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1.公办学校。根据户籍人口发展趋势以及入学需求测算,预测长安镇2024年秋季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供给相对紧张,届时可能出现因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部分长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被统筹分配到非志愿公办学校或入读镇内民办学校发放民办学位补贴的情况。请家长提前做好入学规划。
2.民办学校。我镇民办中小学学位整体充足,但中心区域民办中小学学位需求量较大,建议广大学生家长在报读的过程中,全面了解我镇各民办中小学的办学情况、收费水平、招生计划及入学当年的招生政策,合理、科学填报就读志愿。
二、2024年秋季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户籍插班生入学安排
由于我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基本满员,我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如需转学回户籍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起始年级入读,我镇将结合实际情况,主要通过到镇内民办学校就读,政府发放户籍生定额民办学位补贴方式安排,家长可自行联系镇内有学位的民办学校。
三、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安排
凡在长安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长安户籍适龄学生,经镇宣教文体旅办审核,按小学10000元/生/年,初中13000元/生/年的标准(上述标准含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教科书补助)安排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该补贴为定额补贴。
四、注意事项
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计划在4-5月发布,请广大家长密切关注“长安文化教育”微信公众号有关入学信息公布。如有疑问,可咨询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769-8553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