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4 15:18:31作者:佚名
一. 转考时限
(一)转出时限
(二)转入时限
二. 转出要求
1.考生须取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在转入手续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在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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