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财物被侵占如何报案 财物侵占怎么报案

更新时间:2022-11-26 20:36:37作者:未知

一、个人财物被侵占如何报案?

个人财物被侵占的,需要需要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二、个人财物被侵占提起刑事自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刑事自诉状。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3、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应有具体委托授权事项。

4、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原告的联系地址及电话)、证据目录一式三份(列清单,写明原件或复印件)。

三、个人财物被侵占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个人财物被侵占,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个人财物被侵占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在我国,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没有管辖权的,意思是侵占罪的起诉主体只能是被害人,不过,侵占数额较大的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不构成刑事犯罪,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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