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6 20:28:38作者:佚名
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一)经社会保险部门确认的《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二)企业与新增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6个月以来的企业在岗人员花名册(在岗人员花名册应为6个月来在岗人员名单汇总,并须注明人员入职缴费时间,有退出岗位的要注明退出时间);
(四)企业提供经社会保险机构认定的6个月来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花名册(增、减人员花名册应按月提供,且应包含社会保险编号、身份证号、姓名、变更日期等要素);
补贴标准
每新增1个就业岗位,按该企业为其招用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人均额度为基数进行补贴(不包括个人部分)。企业人均缴费基数以申报期内最后一个月该企业人均缴费额度为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新招用人员并已享受相应社会保险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