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5 14:23:03作者:未知
一、调整标准
2022 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96237元(8020元/月),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变更2023年省级医保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
通知明确,2023年度省级医保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上限由原22311元调整为24060元,缴费基数下限由原3957元调整为4462元。
2023 年省级医保退休人员保底月划账基数由原7437元调整为8020元。
二、调整时间
省级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和退休人员划账基数标准统一从2024年1月起调整执行
温馨提示
因2023年7月1日起全省实施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涉及的在职职工1—6月份清算补缴由医保中心生成补缴明细数据,补差规则与以前年份相比保持不变;7—12月份清算补缴由税务部门生成补缴明细数据,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