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6 19:41:50作者:佚名
镇江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市区企业就业,购房最高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购房要求: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套自住商品住房。“首套自住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自住商品住房前(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市区范围无不动产(房产)登记、交易记录和有效的商品房网签记录,根据规划用途判断属于住宅”;
2,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3,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且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房时间(以网签时间为准)为初次来镇就业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4年内;
4,房屋位于镇江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5,房屋网签购房合同签订人须有人才本人姓名。
补贴申请
购房补贴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单位于每年8月至9月登陆“镇合意”手机 APP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人才本人身份证、房屋网签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卡等材料。
注:身份证号码前4位非“3211”开头的镇江籍生源需另提供镇江市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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