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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1:02:39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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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教育局12月3日公布的《兰州市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兰州市中考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模式,各科目实际成绩计总分,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录取。
把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相应维度,加大考核力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兰州市、嘉峪关市确定为试点城市,试点工作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开始实施。兰州市教育局经过多次征求县区教育局、学校校长、一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专家等意见建议,并通过实地调研太原、南京、武汉等省会城市实际做法,有效借鉴全国其他省会城市成功经验,经数十次修改、完善,形成了《方案》,并于12月3日-10日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lzsjyj_jjyc@163.com)和来函(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一只船南街39号兰州市教育局基教一处;邮编:73000)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试科目共有12科
2018年启动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从2018级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通过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招生录取办法,到2021年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