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7:20:39作者:三水老师
植树节按时间长短可分为植树日、植树周或植树月,总称植树节。下面是简单的植树节手抄报,和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植树节习俗
值此植树节来临之际,说说植树节的习俗,看看古人是如何对待植树这一问题的,都有怎样的植树节习俗。
战国时期的孟子曾经向梁惠王献策说,五亩大的宅地,如果周围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何愁没有衣服穿?(《孟子·梁惠王上》)司马迁说:“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茹;陈、夏千亩漆……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史记·货殖列传》)最后一句话,太史公说得很明白——拥有很多树木的人,财富可以与千户侯相比。
在古代,有“居之一岁,种之以焚;十岁,树之以木”的谚语,就是说,如果你在某地仅住三两年,种种粮食就可以了,如果要长住,那就要考虑种点树了。当然,这个树多是指经济林木,如太史公所说的枣树、栗树、橘树等。《三国志·吴书·三嗣主传第三》引《襄阳记》载,吴国丹阳太守李衡,生前种柑橘树千余株,临终前对儿子说,我们家很穷,但我种有千株柑橘树,就像一千个木奴,不吃你的喝你的穿你的,却可以替你纳税,补贴你用度。后来,李衡种的柑橘树长成了,“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一直到东晋成帝咸康年间(335-342年),其宅周围尚存所种之树的枯株。
历史上,许多王朝都特别重视植树。唐代沿袭北齐和隋制,王公以下皆有永业田。什么是永业田呢?即私有田(现代曾称“自留地”),免税,但是按要求在永业田里必须种上一定数量的榆、枣、桑树,或其他适宜的树木(《新唐书·食货一》)。宋太祖赵匡胤即位之后,重申后周显德三年(956年)的法令:“课民种树,定民籍为五等,第一等种杂树百,每等减二十为差,桑枣半之。”太宗即位,规定“两京、诸路许民共推练土地之宜、明树艺之法者一人,县补为农师……”(《宋史·食货上一》)这就是说,不光是会种田的,会种树的同样可以做农师,足见朝廷对种树的重视。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一登基就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上倍之……栽桑以四年起科。不种桑,出绢一疋。”(《明史·食货二》)种桑树者四年之后再纳税,如果不种,就要接受“罚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