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3:08:42作者:三水老师
公司食堂整改方案(一)
一、整治范围
青岛市辖区内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