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02:59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2019年浙江退休金上调方案,浙江退休金何时补发时间安排
今年是我国基本养老金第14次连续调整,之所以将总体水平控制在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主要考虑职工人均工资的增长、物价水平以及基金的支撑能力等因素,在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基础上,能够让广大退休人员合理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西藏、北京、上海、青海、浙江等省份的正常企退人员月均养老金突破3000元。目前,人社部已经要求各地在5月31号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送人社部和财政部。两部对地方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后,各地将抓紧组织实施,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退休人员手中。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力争在7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预计全省将有684万企业退休人员、61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将惠及745万退休人员。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40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8元;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标准为: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24%计算养老金增加额。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