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05 16:06:49作者:李天扬老师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同时也使新员工有时间了解公司的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符合自己的职业目标与发展。试用期是对双方的权利保障。但在实际的劳动关系中,公司会出现试用期随意、滥用的情况,比如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仅有70%,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情况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然而劳动者却并不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公司应承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后果,更不利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对此,了解劳动法势在必行,跟着主色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试用期的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是公司对新员工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期限。通过一定
的时间,公司能够对劳动者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这也是为了防止公司通过反复约定试用期,损害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