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25 11:12:33作者:王华老师
2019马上过半,小伙伴们的带薪年假还没休的,可以计划休假了。无论是打算周游世界还是宅在家里,关于带薪年假的这些规定你一定要知道!具体是哪些,主色网带您详细了解。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那么,带薪年假一般休几天呢?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
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
根据《年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假休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来员来说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诉(一)、(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