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34:34作者:王华老师
办理条件:
1、通化市的户籍人员;
2、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被征地居民社会保障中任何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的
办理材料:
本人身份证
办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通化市各县区社保局一览
参保条件:
1、通化市内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
2、通化市内企事业单位
参保材料:
1、填报《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增加人员申报名册》;
2、提供劳动合同或劳动备案名册等用工手续证明、增加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财政拨款单位转入企业人员,提供人事档案,事业单位还需提供财政拨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