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34:03作者:李一老师
该县结合本县实际,出台了《平邑县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将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作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并根据救助资金筹集情况,开展好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的救助。2016年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与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间的有效衔接,简化救助程序。发挥临时救助灵活性。坚持“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发挥村居“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村居民政助理员和包村干部的作用,借助新闻媒体、社会组织信息收集广泛、及时的优势,建立主动报告机制和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受助及时。
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积极配合解决扶贫工作。该县大力完善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积极指导和支持镇(街道)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及时、准确搞好灾情信息报送,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加强救灾保障能力建设,多方筹备救灾物资,确保灾情发生后救助及时。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开展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有效提高社区和群众抵御灾害风险能力。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配合应急办,建设好应急避难场所。协调国土、住建、扶贫等部门搞好灾后倒房恢复重建工作。
2016年临沂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8%,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1%;
工伤保险:公司缴1.1%,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