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32:04作者:才子老师
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未再就业且年满45周岁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非本市户籍的;
7、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非销户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
基本材料:
1、《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取以下材料:
销户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
非销户提取:
衡阳住房公积金非销户提取材料
注: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代办的,应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步骤一:
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财务章;
步骤二:
办理手续: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步骤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