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17 20:37:51作者:李天扬老师
天津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4月起开始执行
根据天津市人社局【2015】93号文件公布的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城镇职工最高和最低分别为14832元和2966元。根据缴费比例养老27%,医疗13%,失业1.5%,生育0.5%,工伤0.54%,五险合计占缴费基数42.54%。
单位缴费
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基数及比例: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缴费基数:下限2966、上限14832
缴费比例:企业19%个人8%
划入个人账户比例:8%
困难企业暂缓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3%,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1%,个人缴费比例2%;
困难企业缴费比例为8%。
同时每年年初还应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自6月起,缴费比例调整为1.5%,
其中: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
农民工和城镇职工缴费比例一致。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自2016年6月启动,缴费比例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