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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2:48作者:王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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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孩子享有进入重点学府求学的机会,天津大学2016年继续实施“筑梦计划”,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专业 根据天津大学办学特色,我校“筑梦计划”自主招生将在相关优势专业实施,具体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天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 天津大学2016年“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学生。其中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区域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以各省(区、市)向社会公布的名单为准。报考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户籍及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办法由有关省(区、市)研究确定,考生若报考我校2016年筑梦计划,必须通过相关省(区、市)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和公示。 三、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学生请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材料,打印报名表格后寄送相关报名材料。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材料邮寄状态、初选信息等。 (二)材料准备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报名表后附高中阶段成绩单(须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证明、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相关材料。所有材料需装订成册(报名表为第一页)并邮寄到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务必注明“筑梦计划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