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18 08:47:18作者:王华老师
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所有股东愿意投入公司的钱(行话叫:认购的出资总额)加在一起就是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认缴,咱们打个比方,就是你先在公司章程上写上:我张三将在猴年马月投入公司100万现大洋,至于现在我想投入多少钱就投入钱,但是不需要真金白银出够100万。工商局只看你章程上怎么写的,不管你实际投入多少钱,只要在猴年马月交齐100万就够了。
注册资金实缴,打个比方,就是你在公司章程上写上:我张三在2017年12月17日投入公司100万,那么马上就要兑现100万现大洋。你要不兑现的话,工商局不给你注册。以前注册公司的时候,工商局要求你必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否则不给你办理注册。
但是,注册资金认缴不等于不缴:
2015年上半年,北京某公司股东多次到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要求把原148万元的注册资本变更为9万亿元,其主要资产是,2个实用新型专利。因为认缴资本过高,这事儿就引发了工商局的特别关注,经过调查,工商局认为他认缴出资的数额明显是不理性的,因为世界首富比尔·盖茨的资本也才79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远远低于9万亿。所以后来工商局就拒绝了股东的申请,然后这事儿就闹到了法庭上,法庭最终驳回了股东的非理性出资申请。
这件事儿告诉我们第一个道理:
认缴出资不等于任性缴纳出资。注册资本是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股东认缴出资的行为,实质上是对公司的一个负债。认缴多少,就相当于欠公司多少钱。
举个栗子:
申请注册资本变更为9万亿,实际上就是,在没有缴纳之前,股东们欠公司9万亿元。当公司与外人签合同、做交易的时候,产生债务,公司的钱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股东们就要拿出9万亿来还这个钱。这就是注册资本。你认缴的越高,等于你欠公司的钱就越多。
2015年5月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典型案件。注册资本为2000万的一个投资公司,实缴的出资400万。在注册资本认缴制政策出台后,公司增资到10个亿。后来,公司签订了近8000万元的合同,当债务马上到期无法偿还的时候,公司突然减资到400万元,并更换了股东。以为,这样做就能钻个制度漏洞。结果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