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二马好词佳句

更新时间:2023-04-10 11:20:13作者:未知

二马读后感高中的时候,我曾经读过一遍老舍小说集。

老舍二马好词佳句

记得那本书是爸爸从文化宫里借出来的,没有还。一直放在我们家厕所里,我只要上大号,就一蹲半天,看书。

第一篇就是《二马》,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好看!这次我买了《老舍全集》,有幸再看《二马》。故事发生在伦敦,却是满纸的北京腔,一点英国味都没有,连hello都是中文“嘿喽”。

老舍爱国啊!看老舍的小说,能感到他为人真诚,诚恳,真实。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虚假,或者虚伪的话,全是从心窝子里掏出来的。

老舍的爱国是骨子里的比爱父亲母亲还要更加的热爱。他诚恳的告诉我们,中国哪儿哪儿需要向人家英国学习,哪儿,哪儿人家英国又不如咱。

咱们国家现在需要啥,咱得怎样才能让国家富强起来。爱国,真诚,热情,智慧。

..难怪,后来人家评他是“人民的艺术家”,这是名至实归的。他的心,太纯洁,太高尚了。

想到他在文-革中被-逼自杀,我觉得就要流眼睛水,这不是虚伪,骗人的。这么好的一个人,受到不公正对待,有悲惨结局,谁不痛心啊?谁不流泪啊?一心为了这个国家,一心为了这个国家的人民。

..鲁迅的书我也读过不少,鲁迅太偏激,太激烈了。当然在那个时代,更需要鲁迅写的那样有煽动性的文章,来加速变革。

但是对现在这个时代,我会认为鲁迅太情绪化了,他的愤怒,他的激动,百分百,百分两百的宣泄在纸张上,我能感到他内心的压抑和苦闷,但是这些都是不好的情绪。我想,并非对任何时代的青年都是有益的。

但是老舍的作品不同,他冷静,理智,他不说假话,不偏激,用他真挚的情感,诚恳的话语来告诉青年他所看到的,感到的,引导青年来走一条为国为民的道路。我想,在任何时代,老舍的文章都可以教育青年用正确的态度爱国。

------------------------------------很想徒步去旅行,和阿甘那样。

..今天“伤别离”,心里愁苦。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写字,读《论语》,看老舍的小说,看《西厢记》,看《牡丹亭》。

忙。

.时间不够用。-------------------------------------到现在这地步,我已经快要放弃了,太难了。

..自己这一关,实在太难。就好像下围棋,下到胶着的局面,就看谁先有破绽。

..我要放水了。

我顶不下去了。..先容我休息片刻吧。

.“真不愧是老舍的经典之作!”除了这,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部长篇小说了。兴许是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给了我不少压力,而读完了这部书,我烦躁的情绪随着对主人公马威同情的泪水以及对马威的好朋友——李子荣乐观精神的钦佩一扫而光。

也就是说,我被这部书深深地震撼了,它给了我自信与动力。与马威比起来,我真的十分幸运,我遇到的这点儿小小的挫折是微不足道、不足挂齿的。

这部书讲的是已丧妻的马则仁带着自己的独生子马威漂洋过海到伦敦继承哥哥的遗产——一间古玩铺。那时的中国人在伦敦,或者说在整个英国都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再加上这位马老先生又是一个官迷,十分瞧不起做买卖的人,所以,这次的伦敦之行,也不见得他多么情愿。

兴许是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才极不情愿地带着儿子出行的。可到了伦敦后,他又帮不上什么忙,还尽添乱。

幸亏在李子荣的帮助下,古玩铺的生意才得以蒸蒸日上。有趣的是,这“二马”竟然都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温都母女产生了爱慕之情。

可惜的是,临到买结婚戒指,温都太太才从售货员的一句话中发现了自己与吗老先生之间暂时无法改变的民族隔阂;更可怜的是马威,人家温都姑娘压根就瞧不起他。老舍先生的文笔真是好极了!故事情节的曲折跌宕我怎能用区区几百字概括?(《二马》确实是一部优秀的小说,相信大部分人都读过,在此推荐给那些未曾读过的朋友。

文笔欠佳,请各位赐教。)。

2. 老舍文章好词好句好段

春天好似不管人间有什么悲痛,又带着它的温暖与香色来到北平。

地上与河里的冰很快的都化开,从河边与墙根都露出细的绿苗来。柳条上缀起鹅黄的碎点,大雁在空中排开队伍,长声的呼应着。

一切都有了生意,只有北平的人还冻结在冰里。 苦了小顺儿和妞子。

这本是可以买几个模子,磕泥饽饽的好时候。用黄土泥磕好了泥人儿,泥饼儿,都放在小凳上,而后再从墙根采来叶儿还卷着的香草,摆在泥人儿的前面,就可以唱了呀:“泥泥饽饽,泥泥人儿耶,老头儿喝酒,不让人儿耶!”这该是多么得意的事呀!可是,妈妈不给钱买模子,而当挖到了香草以后,唱着“香香蒿子,辣辣罐儿耶”的时候,父亲也总是不高兴的说:“别嚷!别嚷!” 他们不晓得妈妈近来为什么那样吝啬,连磕泥饽饽的模子也不给买。

爸爸就更奇怪,老那么横虎子似的,说话就瞪眼。太爷爷本是他们的“救主”,可是近来他老人家也仿佛变了样子。

在以前,每逢柳树发了绿的时候,他必定带着他们到护国寺去买赤包儿秧子,葫芦秧子,和什么小盆的“开不够”与各种花仔儿。今年,他连萝卜头,白菜脑袋,都没有种,更不用说是买花秧去了。

爷爷不常回来,而且每次回来,都忘记给他们带点吃食。这时候不是正卖豌豆黄,爱窝窝,玫瑰枣儿,柿饼子,和天津萝卜么?怎么爷爷总说街上什么零吃也没有卖的呢?小顺儿告诉妹妹:“爷爷准是爱说瞎话!” 祖母还是待他们很好,不过,她老是闹病,哼哼唧唧的不高兴。

她常常念叨三叔,盼望他早早回来,可是当小顺儿自告奋勇,要去找三叔的时候,她又不准。小顺儿以为只要祖母准他去,他必定能把三叔找回来。

他有把握!妞子也很想念三叔,也愿意陪着哥哥去找他。因为这个,他们小兄妹俩还常拌嘴。

小顺儿说:“妞妞,你不能去!你不认识路!”妞子否认她不识路:“我连四牌楼,都认识!” 一家子里,只有二叔满面红光的怪精神。可是,他也不是怎么老不回来。

他只在新年的时候来过一次,大模大样的给太爷爷和祖母磕了头就走了,连一斤杂拌儿也没给他们俩买来。所以他们俩拒绝了给他磕头拜年,妈妈还直要打他们;臭二叔!胖二婶根本没有来过,大概是,他们猜想,肉太多了,走不动的缘故。

最让他们羡慕的是冠家。看人家多么会过年!当妈妈不留神的时候,他们俩便偷偷的溜出去,在门口看热闹。

哎呀,冠家来了多少漂亮的姑娘呀!每一个都打扮得那么花哨好看,小妞子都看呆了,嘴张着,半天也闭不上!她们不但穿得花哨,头和脸都打扮得漂亮,她们也都非常的活泼,大声的说着笑着,一点也不象妈妈那么愁眉苦眼的。她们到冠家来,手中都必拿着点礼物。

小顺儿把食指含在口中,连连的吸气。小妞子“一、二、三,”的数着;她心中最大的数字是“十二”,一会儿她就数到了“十二个瓶子!十二包点心!十二个盒子!”她不由的发表了意见:“他们过年,有多少好吃的呀!” 他们还看见一次,他们的胖婶子也拿着礼物到冠家去。

他们最初以为她是给他们买来的好吃食,而跑过去叫她,她可是一声也没出便走进冠家去。因此,他们既羡慕冠家,也恨冠家——冠家夺去他们的好吃食。

他们回家报告给妈妈:敢情胖婶子并不是胖得走不动,而是故意的不来看他们。妈妈低声的嘱咐他们,千万别对祖母和太爷爷说。

他们不晓得这是为了什么,而只觉得妈妈太奇怪;难道胖二婶不是他们家的人么?难道她已经算是冠家的人了么?但是,妈妈的话是不好违抗的,他们只好把这件气人的事存在心里。小顺儿告诉妹妹:“咱们得听妈妈的话哟!”说完他象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仿佛增长了学问似的。

是的,小顺儿确是长了学问。你看,家中的大人们虽然不乐意听冠家的事,可是他们老嘀嘀咕咕的讲论钱家。

钱家,他由大人的口中听到,已然只剩了一所空房子,钱少奶奶回了娘家,那位好养花的老头儿忽然不见了。他上哪儿去了呢?没有人知道。

太爷爷没事儿就和爸爸嘀咕这回事。有一回,太爷爷居然为这个事而落了眼泪。

小顺儿忙着躲开,大人们的泪是不喜欢教小孩子看见的。妈妈的泪不是每每落在厨房的炉子上么? 更教小顺儿心里跳动而不敢说什么的事,是,听说钱家的空房子已被冠先生租了去,预备再租给日本人。

日本人还没有搬了来,房屋可是正在修理——把窗子改矮,地上换木板好摆日本的“榻榻米”。小顺儿很想到一号去看看,又怕碰上日本人。

他只好和了些黄土泥,教妹妹当泥瓦匠,建造小房子。他自己作监工的。

无论妹妹把窗子盖得多么矮,他总要挑剔:“还太高!还太高!”他捏了个很小的泥人,也就有半寸高吧。“你看看,妹,日本人是矮子,只有这么高呀!” 这个游戏又被妈妈禁止了。

妈妈仿佛以为日本人不但不是那么矮,而且似乎还很可怕;她为将要和日本人作邻居,愁得什么似的。小顺儿看妈妈的神气不对,不便多问;他只命令妹妹把小泥屋子毁掉,他也把那个不到半寸高的泥人揉成了个小球,扔在门外。

最使他们俩和全家伤心的是常二爷在城门洞里被日本人打了一顿,而且在瓮圈儿里罚跪。 常二爷的生活是最有规律的,而且这规律是保持得那么久,倒好像他是大自然的一个钟摆,老那么有。

3. 请问你有老舍写的二马的优美词句的读后感受

二马读后感

高中的时候,我曾经读过一遍老舍小说集。记得那本书是爸爸从文化宫里借出来的,没有还。一直放在我们家厕所里,我只要上大号,就一蹲半天,看书。第一篇就是《二马》,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好看!

这次我买了《老舍全集》,有幸再看《二马》。

故事发生在伦敦,却是满纸的北京腔,一点英国味都没有,连hello都是中文“嘿喽”。老舍爱国啊!

看老舍的小说,能感到他为人真诚,诚恳,真实。从头到尾,没有一句虚假,或者虚伪的话,全是从心窝子里掏出来的。

老舍的爱国是骨子里的比爱父亲母亲还要更加的热爱。他诚恳的告诉我们,中国哪儿哪儿需要向人家英国学习,哪儿,哪儿人家英国又不如咱。咱们国家现在需要啥,咱得怎样才能让国家富强起来。

爱国,真诚,热情,智慧。..难怪,后来人家评他是“

人民的艺术家”,这是名至实归的。他的心,太纯洁,太高尚了。想到他在文-革中被-逼自杀,我觉得就要流眼睛水,这不是虚伪,骗人的。这么好的一个人,受到不公正对待,有悲惨结局,谁不痛心啊?谁不流泪啊?一心为了这个国家,一心为了这个国家的人民。..

鲁迅的书我也读过不少,鲁迅太偏激,太激烈了。当然在那个时代,更需要鲁迅写的那样有煽动性的文章,来加速变革。但是对现在这个时代,我会认为鲁迅太情绪化了,他的愤怒,他的激动,百分百,百分两百的宣泄在纸张上,我能感到他内心的压抑和苦闷,但是这些都是不好的情绪。我想,并非对任何时代的青年都是有益的。但是老舍的作品不同,他冷静,理智,他不说假话,不偏激,用他真挚的情感,诚恳的话语来告诉青年他所看到的,感到的,引导青年来走一条为国为民的道路。我想,在任何时代,老舍的文章都可以教育青年用正确的态度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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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徒步去旅行,和阿甘那样。。..

今天“伤别离”,心里愁苦。

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写字,读《论语》,看老舍的小说,看《西厢记》,看《牡丹亭》。。忙。.时间不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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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在这地步,我已经快要放弃了,太难了。..自己这一关,

实在太难。就好像下围棋,下到胶着的局面,就看谁先有破绽。..我要放水了。。我顶不下去了。..

先容我休息片刻吧。.

“真不愧是老舍的经典之作!”除了这,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这部长篇小说了。兴许是因为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给了我不少压力,而读完了这部书,我烦躁的情绪随着对主人公马威同情的泪水以及对马威的好朋友——李子荣乐观精神的钦佩一扫而光。也就是说,我被这部书深深地震撼了,它给了我自信与动力。与马威比起来,我真的十分幸运,我遇到的这点儿小小的挫折是微不足道、不足挂齿的。

这部书讲的是已丧妻的马则仁带着自己的独生子马威漂洋过海到伦敦继承哥哥的遗产——一间古玩铺。那时的中国人在伦敦,或者说在整个英国都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再加上这位马老先生又是一个官迷,十分瞧不起做买卖的人,所以,这次的伦敦之行,也不见得他多么情愿。兴许是看在他哥哥的面子上才极不情愿地带着儿子出行的。可到了伦敦后,他又帮不上什么忙,还尽添乱。幸亏在李子荣的帮助下,古玩铺的生意才得以蒸蒸日上。有趣的是,这“二马”竟然都对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温都母女产生了爱慕之情。可惜的是,临到买结婚戒指,温都太太才从售货员的一句话中发现了自己与吗老先生之间暂时无法改变的民族隔阂;更可怜的是马威,人家温都姑娘压根就瞧不起他。

老舍先生的文笔真是好极了!故事情节的曲折跌宕我怎能用区区几百字概括?

(《二马》确实是一部优秀的小说,相信大部分人都读过,在此推荐给那些未曾读过的朋友。 文笔欠佳,请各位赐教。)

4. 老舍的作品二马里有什么优美句子

在一开首便把故事最后的一幕提出来,就是这“求细”的证明:先有了结局,自然是对故事的全盘设计已有了个大概,不能再信口开河。

可是这还不十分正确;我不仅打算细写,而且要非常的细,要像康拉德那样把故事看成一个球,从任何地方起始它总会滚动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后倒转回来补讲前文,而后再由这里接下去讲——讲马威走以后的事。

这样,篇首的两节,现在看起来是像尾巴,在原来的计划中本是“腰眼儿”。为什么腰眼儿变成了尾巴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换一个风格,于是由心里分析又走入姿态上的取笑,笑出以后便没法再使文章萦回跌宕;无论是尾巴吧,还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是全无意义!第二个是时间上的关系:我应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离开英国,在动身以前必须把这本书写完寄出来,以免心中存着块病,时候到了我只写了那么多,马威逃走以后的事无论如何也赶不出来了,于是一狠心,就反腰眼当作尾巴,硬行结束,那么,《二马》只是比较的“细”,并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还没写出一部真正细腻的东西,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没法勉强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变动。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涤洲!已经说过,我在《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里往往把文言与白话夹裹在一处;文字录一致多少能帮助些矛盾气,好使人发笑。

涤洲是头一个指出这一个毛病,而且劝我不要这样讨巧。我当时还不以为然,我写信给他,说我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话里,以提高白话,使白话成为雅俗共赏的东西。

可是不久我就明白过来,利用文言多少是有点偷懒;把文言与白话中容易用的,现成的,都拿过去,而毫不费力的作成公众讲演稿子一类的东西,不是偷懒么?所谓文艺创作不是兼思想与文字二者而言么?那么,在文字方面就必须努力,作出一种简单的,有力的,可读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马》中我开始实验这个。

请看看那些风景的描写就可明白了。《红楼梦》言语是那么漂亮,可是一提到风景便立刻改腔换调而有诗而证了;我试试看,一个洋车夫用自己的言语能否形容一个晚晴或雪景呢?假若他不能的话,让我代他来试试。

什么“潺浮”咧,“凄凉”咧,“萧条”咧……我都不用,而用顶俗浅的字另想主意,设若我能这样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则宁可不去描写,这样描写出来才是真觉得了物之美而由心中说出;用文言拼凑只是修辞而已。论味道,英国菜——就是所谓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是天下最难吃的了,什么几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烧,可是英国人有个说法——记得好像George Gissig也说这么过——英国人烹调术的主旨是不假其他人的材料,而是把肉和熟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烧出来。

我以为,用白话作著倒须用这个方法,把白话的真正香味烧出来;文言中的现成字与辞虽说一时无法一概充斥,而是用在白话文里究竟是有些像酱油与味之素什么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儿。 在材料方面,不用说,是我在国外四五年中慢慢积蓄下来的。

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与事全是想像的,几乎没有一个人一件事曾在伦敦见过或发生过。写这本东西的动机不是由于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写,而是在比较中国人与英国人的不同处,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着什么;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们的个性,可是我更注意他们所代表的民族性。

因此,《二马》除了在文字上是没有成功的。其中的人与事是对我所要比较的那点负责,而比较根本是种类似报告的东西。

自然报告能够新颖可喜,假若读者不晓得这些事,但它的取巧处只是这一点,它缺乏文艺的伟大与永久性,至好也不过是一种还不讨厌的报章文学而已。比较是件容易的事,连个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头发黄;因此也就很难不浮浅。

注意在比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异作资料,而由这些资料里提出判断。脸黄的就是野蛮,与头发卷的便文明,都是容易说出而且说着怪高兴的;越是在北平住过一半天的越敢给北平下考话,许多污辱中国的电影,戏剧与小说,差不多都是仅就表面的观察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

《二马》虽然没这样坏,可是究竟也算上这个当。 老马代表老一派的中国人,小马代表晚一辈的,谁也能看出这个来。

老马的描写有相当的成功:虽然他只代表了一种中国人,可是到底是我所最熟识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辈的中国人,但我最熟识的老人确是他那个样子。他不好,也不怎么坏;他对过去的文化负责,所以自尊自傲,对将来他茫然,所以无从努力,也不想努力。

他的希望是老年舒服与有所依靠;若没有自己的子孙,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后有几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个儿子。

他不太爱思想,因为事事已有了准则。这使他很可爱,也很可恨;很安详,也很无聊。

至于小马,我又失败了,前者我已经说过,五四动时我 是个旁观者;在写《二马》的时节,正赶上革命军北伐,我又远远的立在一旁,没机会参加。这两个大运动,我都立在外面,实在没有资格去描写比我小十岁的青年。

我们在伦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针插地图上:革命军前进了,我们狂;退却了,懊丧。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