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9 08:14:51作者:未知
1 . 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2 . 母豹跳上去后,那股冲击力使本来就挂的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3 . 阳光从山尖流下来,像铺开了一匹被濡湿了的金缎子,暗的山谷亮堂了些,豺们一窝窝从旮旯角落拥到被阳光照耀着的草地上。达维娅阴沉沉的眼光盯着生机盎然的豺群,绞尽脑汁盘算着,要找出一个在自己咽气后能保证白眉儿活下去并健康成长的切实有效的办法来。不然的话,它死也不会瞑目的。
4 . 赤面猴王为了报仇雪恨,为了扬眉吐气,也为了在众猴面前炫耀自己非凡的成功,会从山崖上下来抬它,抬回崖顶慢慢把它撕成碎片。
5 . 臻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6 . 一颗坚强的邪恶的火热的冰凉的豺心终于停止了跳动。
7 . 豺崽怕冷,要蜷缩在母豺温暖的怀里才能抵御秋夜的寒气;豺崽没有任何防卫能力,要靠母豺的百倍警惕。才能免遭毒蛇猛兽的戕害;豺崽年幼无知,要依赖负母豺的悉心教诲才能学会狩猎技能……
8 . 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9 . 绿色的森林里,东西南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叫声,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10 . 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捣乱追逐着的视线,动摇追逐着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着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彷徨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11 . 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虽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懒惰。
12 . 它唇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的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
13 . 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的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换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成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茸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
14 . 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
15 . 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跛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洛嘎产生容易捕捉的错觉,把那之毛色鲜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
优美词:四散溃逃、心无斗志、色厉内荏、胆大妄为、溜之大吉、声东击西、昏头昏脑、糊里糊涂、轻松自在、独领风骚、十分罕见、气势汹汹、三面环水、无穷无尽、若隐若现、惊涛拍岸。
优美句:它的希望很快落空了,珍珠栗树漂进江心,就像被穿了鼻绳的牛,被激流牢牢地牵拉着,在蜿蜒的怒江里顺流而下,丝毫没有要靠岸的意思。
母豹跳上去后,那股冲击力使本来就挂的不牢实的树枝从礁石上脱钩;洛戛紧跟着往上跳,就像一根无形的竹篙猛撑了一下,珍珠栗树便又顺流而下了。
望采纳,谢谢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做白眉儿的豺与狗的混血儿,在丧失母爱的童年中痛苦地生活着,年幼无知的它在豺王的驱赶下到了猎虎寨,却在主人的指引下成了偷鸡贼,差点被卖给一个屠夫杀掉,幸亏村长救了它,后来它再一次被认为是偷鸡贼,连新主人也不信任它了。
白眉儿并没有选择逃跑,为了报答主人,它在冰天雪地里忍饥挨饿,冒着被击杀和被咬死的危险,呆了七天七夜,终于抓住了真正的偷鸡贼,洗清了冤屈,拿回了属于猎狗的荣誉。后来,白眉儿凭着勇敢、机智、坚韧和忠诚,由埃蒂斯红豺群一只地位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的故事。
好词:天南海北 毛骨悚然 轻描淡写 如泣如诉 结结巴巴 嘎然而止 沽名钓誉 溜之大吉 闪闪荧荧 悠悠长长 闷声不响 不打自招 软绵绵 迫不及待 风卷残云 步履踉跄 心急火燎 如愿以偿 瑟瑟发抖 细皮嫩肉 自始至终 喜滋滋 憨态可掬 歌功颂德 赴汤蹈火 忠贞不渝 馋綖欲滴 声东击西 疾走如飞 严守中立 无动于衷 千钧一发 前功尽弃 得不偿失 毛光水滑 皓月升空 高亢嘹亮 孤狼嗥月 白森森 忍辱负重 委曲求全 狼心狗肺 魂飞魄散 赤手空拳 一筹莫展 好句,好段: 1. 我一踏进石沟,近在咫尺的狼嚎嘎然而止,四周静得让人心里发慌。
一股冷风吹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肚子里的酒全变成了冷汗。 体会:这个场景阴森恐怖,作者把写得淋漓尽致,充分表达出作者惧怕的心理,感受到作者披着狼皮走进狼窝是勇敢的决定。
2. 我刚开始转身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一块磐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 体会:母狼的眼睛非常恐怖,比喻恰当,从这里又看出作者害怕的心理。
3. 这是一支高大健壮的黑母狼,唇吻很长,露出一口尖利的白牙。它腆着大肚子,一面缓慢地朝我走来,一面伸长脖子,抖动尖尖的耳廓,耸动发亮的鼻吻,做出一副嗅闻状。
体会:这是母狼对作者进行验明身份的行动,通过描写母狼外貌,动作的描写,突出母狼做事严谨认真,没有一点马虎。
[双面猎犬读书笔记,读后感]《双面猎犬》读书笔记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双面猎犬读书笔记,读后感。
(从溃散这个词中可以看出:豺群的应变能之快。)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写出了汉子的脸部特征)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狗的速度很快)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
(写出了食草动物与豺的不同)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豺很机灵)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豺很机智,知道怎样与猎人周旋)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
(洛戛的经验很丰富)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豺有团队作战的精神)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
(洛戛很不一般)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洛戛父母的身份都很高贵)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洛戛很高贵,他与别的狗不一样)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国营农场:国家投资建立的农业经济组织。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读后感《双面猎犬读书笔记,读后感》。
能在这样的农场中,洛戛的身份不一般)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牧羊人的外形特点)手里换了来。(物有所值)它也确实值这笔钱。
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洛戛的体型很漂亮)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著称(从著称这个词中可以看出长耳兔的奔跑速度之快,为下面洛戛追豺埋下伏笔)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奔跑速度极快)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
(洛戛的牙齿很厉害)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善于隐藏自己)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
(洛戛及优点于一身)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
(洛戛有持之以恒的恒心)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洛戛的耐性很好)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描写动作的词)。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
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洛戛持之以恒,经验丰富)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豺很狡猾)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徉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在危急情况下,豺也有解救同伴的方法)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的经验丰富)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平常干活很多,才有茧花。说明了阿蛮星的勤劳)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
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希望能得到主人的赞赏) 双面猎犬读后感 这是一本很感人的书,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匹,又是豺,又是猎狗的可怜家伙。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双面猎犬》,讲的是一个猎人的狗在追逐逃跑的2113猎物时,猎物被追到无路可逃了,后面正好是水流很急的河流,它往上一跳,跳到了树上,猎犬也追了上来,突然树枝断了,5261树枝和它们一起掉进了河里,漂了三天三夜,终于漂到了岸4102边。它们漂到了一个叫野猴林得地方,它们又生了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叫白眉儿。后来,猎狗的主人阿蛮星找到了它,阿蛮星点点母豺,猎狗看见主人是想要这头豺,它毫不犹1653豫的朝母豺扑过去,但没扑到,经过一番搏斗,猎狗最终被母豺推到了河里,丧命了!最终母豺也死了!白眉儿只好找一头专豺当养母,白眉儿经过自己努力从最低等的豺变成最优秀狗,最后成为了豺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自己努力学习本领,不管什么样的环属境下都可以成才的!
我把故事的大概打下来好吗?双面猎犬就是讲:母豺达维娅因为阿蛮星带公狗洛曳(那个曳字上边要加一横因为那个字我打不出来)猎杀豺群而被迫和公狗生活在一起几个月。这期间里,达维娅为了杀死赤面猴王而损失了一条豺尾。不久,达维娅怀孕了,而洛曳因为遇见旧主阿蛮星而想要抛弃达维娅。达维娅恼羞成怒,把洛曳从竹桥上撞进了怒江。事后,达维娅回到了豺群,生下了两只豺崽,其中一只刚生下来就死了,另一只是血管里同时流着狗血和豺血的白眉儿。因为是杂交,所以白眉儿的毛色金黄,不像其它豺是金红毛发。可是因为经验不足,达维娅并没有在意因产道崩裂流出的血。没过多少日子,达维娅就虚弱得快死了,而白眉儿因为供奶不足而瘦极了,也因为毛色不对而被认为异类。达维娅疼爱白眉儿,不希望自己死后白眉儿也会饿死,就残忍的杀死了母豺黑蝴蝶的两只幼崽,最终黑蝴蝶成了白眉儿的养母,达维娅也死去了。不料后来事情败露,白眉儿只好提前断奶,改吃肉糜。但是获得肉食并不容易,所以白眉儿常常因为扰乱了豺群吃食顺序儿被修理。因因为一次岩羊事件,白眉儿被迫离开豺群,中途被猎手苦安子收养成为猎狗。可是苦安子教唆他去偷鸡,被大家识破后被当成菜狗拿去卖,最后被寨主阿蛮星买走。有一次红狐偷鸡,大家以为是白眉儿,把白眉儿赶出了山寨。白眉儿最后抓住了偷鸡贼红狐,得到了大家的认可。最后,再一次打猎中,白眉儿被公认为是最优秀的猎狗,因此而取代了老公狗黑虎,成为了寨子狗群的领袖。
这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打出来的,不许抄袭!
终于我把《双面猎犬》这本书全看完了,它的第三部分写的是豺。虽然这一部分只有“逼上梁山的豺”、“暮色”两个故事,但这儿却是让我最感动的。
开始是这样的:“我”正吃着鸡腿,看到一只很饥饿的小豺,闻到鸡腿的香味,咂巴着舌头,一副馋嘴的模样,显然它是只失去母豺庇护的孤儿。“我”把鸡腿撕成丝,让小豺贪婪的吞食着,看着它那可爱的样子,“我”想把它当做狗养,让它过狗的生活。渐渐地它长成一只大母豺了,不论它怎样的顺从、随和地想与大家相处,可村里的人和狗都不理他,还用东西砸它;它很委屈,最后它带着一群豺去把骂它的一户人家的家畜吃了。我觉得这只豺很可怜,虽然是只豺,可它没干坏事,不应该受到打骂、欺负;它想尽办法想做一只狗,想与大家共处,不惜忍痛铡掉与众不同的大尾巴,可仍然没得到大家的认可,在受尽委屈和绝望的情况下被逼出走,真正的与豺为伍,过起了豺的生活。
“暮色”写的是豺王的带领着一群豺在冰天雪川肠贬段撞灯鳖犬搏华地里寻找猎物,由于下雪天雪声覆盖了动物们的叫声,找不到吃的豺们都要饿疯了;终于在赶路时,听到了一只幼猪崽的叫声,豺群想:猪崽身边一定有大野猪,够它们吃了;可是野猪不是好对付的,必须找一只豺(即苦豺)来引出野猪,然后攻击猪崽。苦豺是要为豺群送命的,所以挑瘦的、老的;于是豺王挑起了苦豺,挑来挑去选中了自己的妈妈,豺王想起了小时候妈妈为它做的一切,很不忍心,它要替它的妈妈做苦豺,却被妈妈给拦下了。它的妈妈依然冲向野猪,在把野猪杀死的时候,自己也受伤死去了。这个故事很感人,让我感到了母子情深和豺妈妈的勇敢、伟大,让我想到我的妈妈从小至今对我的照顾、保护,使我对妈妈也更尊敬。
这本书看完了,留给我很多感受。故事真实又感人,而且作者很好的抓住了重点,也抓住了读者的心,其中有好多的好词好句,让我体验到了野外生活的艰难和一种很伟大的爱。
《双面猎犬》读后感600字
我阅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之《双面猎犬》。
在高原的日曲卡雪山那,有一只名叫洛嘎的猎犬正在追杀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此时正值洪汛期间,达维娅慌不择路地选择跳上了一棵停在岸边的一棵珍珠栗树,洛嘎不甘示弱,也跳上了树,就在这时,树开始漂流了。因为他们的水性一般,不敢跳进江里面,所以它们只能呆在树上随着滚滚江流驶向下流。珍珠栗树在谷底穿行,为了活命,它们两个只能紧紧依偎在一起,以免被抛出江里去。
经过两天两夜的漂流,它们到了一个远离自己住所野猴岭的地方停泊。为了生存,它们只能同心协力一起赶走猴群,可是达维娅失去了一条美丽的尾巴。
不久后,达维娅怀孕了。
就在临产前,洛嘎的主人找到了它,并把它带回了家。
达维娅恼羞成怒,它突然间把洛嘎推进了江边,并躲过了他的主人阿蛮星的子弹。
达维娅回到了豺群,并生下了一子,取名白眉儿。在生下儿子后便一病不起,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有一个养母,他把母豺黑蝴蝶的孩子埋在自己的尸体底下,这样,黑蝴蝶就能名正言顺的帮他照顾白眉儿。半个月后,“森林殡葬工”秃鹰把达维娅的尸体叼走了,这使白眉儿的养母黑蝴蝶停止了抚养。白眉儿在群中受尽了凌辱,最终成为了群中的苦豺。
它虽然是苦豺,但是它有明显的杂交优势,,高大硕壮,这使豺王三番四次的的陷害他,最终,他被赶出了豺群。
在被赶出豺群的日子里,他过得比黄连还苦,一次,他被一位村名苦安子收养了,因为他指使白眉儿偷鸡,只能把它当菜狗卖了。但是它碰巧见到了村长,村长便以高价买了这一只狗。他还机智的抓住了偷鸡贼,在一次狩猎中捉住了猞猁,成为里寨子里最优秀的猎犬。
主人把象征着地位和荣耀的项链从老黑狗上摘了下来,戴在了白眉儿的脖子上,成为了狗群中的首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前苦后甜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