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26作者:王华老师
抚顺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抚顺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为加快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促进抚顺转型振兴,适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抚顺市公安局毫不迟疑、大刀阔斧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强化公安户籍制度改革助力抚顺经济社会发展职能杠杆力度,推出“五个凡是”具体措施,即:凡是在城镇长期工作、生活的本市农民工无需购房,凭居住证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即可与其配偶、子女一同落户城镇。如无固定住所,可落户至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的“抚顺市人力资源专户”;凡是取得一定等级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和技术工人,无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即可按照先落户后择业的原则落户城镇。如无合法稳定住所,可与其直系亲属迁入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的“温馨抚顺人才专户”;凡是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无需与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即可按照先落户后择业的原则落户城镇。如无合法稳定住所,可迁入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的“温馨抚顺人才专户”;凡是外省、市在抚投资、经商人员需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无需投资金额、年纳税凭证、政府减免税相关证明,即可与其直系亲属落户城镇。如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的“抚顺市服务经济营商专户 ”落户;凡是外埠及本市农村籍退伍军人欲落户我市城镇的,只要持退伍证或复退军人落户介绍信,无需其他手续,即可与其配偶、子女落户城镇。如无固定住所,可在市公安局专门设立的“抚顺市人力资源专户”落户。
通过“五个凡是”举措进一步放宽城镇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工作模式,以实现我市逐步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改变城市人力资源枯竭的状况,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增强城市活力,促进城市发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