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35:10作者:三水老师
连云港市落户政策户口迁移细则,2018年连云港市户口迁移落户政策规定
全面放宽城镇租赁私有房屋户口迁移
已在本市作常住户口登记又在本市城镇新增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由户主向新增稳定住所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在原条款中,在租赁房屋方面,只有租赁公房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才能申请迁户口。现在,租赁我市城镇私有租赁房屋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也可向租住地户籍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但所租赁房屋应无户口登记且需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属于在城区及县人民政府驻地镇租赁私有房屋的,需连续居住满一年及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并提供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在建制镇(县人民政府驻地镇除外)租赁私有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由租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查询打印。
取消投资经商落户金额限制
公民在我市投资经商,且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即可在当地申请社区家庭户迁入。
而原条款规定,在我市投资经商人员及家人若想在当地申请户口迁入,除了要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而且要符合公民投资20万元以上且已生产营业的、招商引资30万元以上且已生产营业的、个人经商累计纳税两万元以上或连续纳税满两年的三个条件之一。此外原条款中“购买商业用房申请户口迁移”内容也被删除。
学生自主创业可迁入企业注册地
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工学校学生、国(境)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归国人员,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在企业注册地户籍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并提供居民户口簿、毕业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材料。
取消了原来的“依法纳税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纳税证明、单位参保缴费证明”,简化了手续及条件。
干部改年龄要求更严格
据介绍,新条款对干部改年龄要求更严格。对于省委组织部、设区市以下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出生日期需要更正的,统一由省委组织部或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出具公函。各地收到省委组织部、设区市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有关干部出生日期更正的公函后,将公函发至有更改出生日期审批权限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留存。
原房主户口想赖着不迁不行了
新条款规定,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后,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申请公安机关将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
据介绍,这里指的“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包括:因买卖、赠予、继承等原因,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经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依法登记的;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房屋所有权转移,相关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已生效的。
据悉,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将该房屋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供现房屋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公安机关对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人)提交材料及申请内容经审核属实的,将制作《迁移户口告知书》,并送达该房屋内原登记户口人员。告知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原登记户口人员在国(境)外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延长,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原登记户口人员需在告知期限内,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告知期满后,如果原登记户口人员仍未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将原登记户口人员的户口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社区(村)家庭户,同时制作《户口迁移通知书》,并送达原登记户口人员。
如果《迁移户口告知书》送达后,原登记户口人员在告知期限内以双方在买卖、转让房屋过程中对户口迁移事项另有约定为由提出异议,并提交协议、合同等相关书面材料,经核查确认属实的,应当暂缓办理户口迁移,并通知申请人。暂缓事由消除后,申请人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社区家庭户落户不限于人才引进
新条款规定,公民应当将户口迁往本人的合法稳定住所处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被投靠人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现工作单位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应当迁往本人单位集体户(含有代理协议的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处;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无处投靠、无工作单位或者工作单位未设立单位集体户的,可以迁往直系亲属家庭户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当迁往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社区家庭户,另外,符合人才引进、租赁房屋落户规定的,本人也可申请在社区家庭户落户。
而原条款规定,只有“符合人才引进落户规定”的,本人才可以申请在社区家庭户落户。
因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迁移放宽
新条款规定,公民因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如果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可以申请投靠城镇户口迁移。
而原条款规定,公民因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必须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两年以上(以公安机关居住证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方可申请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