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9-05 21:41:58作者:李天扬老师
2018年大连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落户材料
1、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计生委/社区出具的落户通知单(准生证);
落户流程
1、新生儿父母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其中出生婴儿父母户口在同一区域但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应按户口登记条例要求其父母户口迁移一致后办理;
2、对在非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其监护人应及时到医疗保健机构换取出生医学证明;
3、出具落户通知单的计生部门与落户地不在同一地的(含外省市到本市、本市跨区(市)县、本区(市)县跨街道)其监护人需到落户地所属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确认后办理出生登记;
4、父母双方一方为本市常住户口、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子女呈报出生登记时随本市常住户口一方呈报出生登记;
5、父母双方一方为本市空挂家庭户口、一方为外地户口的本市空挂户口确无迁移条件的允许在空挂家庭户口处呈报出生但须房主同意;
6、父母双方一方为外市常住户口、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含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派出所空挂集体户不含原北三市招工遗留户口、学校学生集体户下同)的子女呈报出生登记时可随父或随母落报在外市或我市集体户口上;对于我市集体户口属于空挂情况的如确无迁移条件可空挂在集体户口上;
办理时限
1、出生婴儿出生1个月内或不超过12个月呈报出生登记且手续真实齐全的由派出所当踌理;
2、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工作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
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
1、大连公安局
联系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