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8-14 00:27:32作者:王新老师
2018年泰安新生儿上户口流程及材料_时间限制和所需证件
泰安新生儿上户口条件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一岁以内的新生儿入户应具备的资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母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各1张。)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处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5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
8、派出所《申请入户批示表》1张。(在计生办拿)
9、《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在计生办拿)
一岁以上的新生儿入户应具备的资料:
1、监护人书面申请;
2、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母亲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在一张纸上,各1张。)
3、监护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非婚生育等情况除外);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5、社会抚养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张;
6、处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
7、5寸全身彩色照片1张;
8、《婴儿入户申请表》3张。(在计生办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