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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1 10:34:15作者:李天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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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部署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工作。作为全国第三批实施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我省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参加新高考。
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高考综合改革是教育领域的重点改革。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研究同意,我省高考综合改革有序推进。《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我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
目标: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建立基于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新机制,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内容: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推进高职高专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及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