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5-19 11:08:50作者:三水老师
五月的暖暖春风即将吹来,属于你的五一小长假规划好了吗?准备出游的市民群众先别急着订线路收行囊,要想轻松乐享品质假期,出行前请注意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旅游消费特别提示。
1.近期,国内旅游市场上出现一种以“会员优惠”“众筹项目”等名义,要求游客一次性缴纳较大额资金的经营模式。如某旅行社对外销售旅游预付卡,宣称“免费赠送旅游消费权益金、存入众筹金不同时限返还不等比例的增值权益金”等。
预交旅游款就能获赠额外的免费旅游?而且年底还能退钱返利?有这么好的事情?这其中的风险也是大大的!这种销售行为有集资之嫌,往往开卡容易退出难、使用消费限制多,甚至有商家跑路的潜在可能,存在极大的资金安全隐患。
在此警示广大游客,防范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物联网”等名义的非法集资行为,不要被“赠送”“低价”等宣传噱头迷惑,拒绝不合理低价游的诱惑。建议游客遵循市场价值规律,提前做好出行计划,理性看待旅游产品价格,以服务标准的品质为优先,根据自己身体、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安全水平和舒适度。
2.现在网络平台兴起各种微信参团旅游,仅是借助微信的社交功能同旅游业者沟通及交易,获取旅游服务,看似便利,但却缺少了线下的合同签订环节、第三方交易平台监管和保障环节及旅游经营责任保险制度,游客一旦发生人身意外或者蒙受财产损失将很难追责。
国家法律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营业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相应的旅行社业务。市民游客朋友们要警惕以“朋友圈集赞”“群旅游”为卖点的宣传招徕。在网络上报名,首先也要确认网站有无相应的经营资质;如果出境旅游,还要核实旅行社的出境旅游业务资质。
建议游客尽量去旅行社门店实地了解旅游线路。不要完全信任“朋友介绍”,在不核实联络人身份的情况下,仅凭倾心某项特定旅游产品就转账付款。不要轻信个人许诺,支付旅游费用尽可能不向私人账户转账付款,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