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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20 12:00:08作者:王新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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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进步,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报名参加广西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100人。
三、报名及网审
1.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2016年4月5日。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
考生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从报名系统打印的自主招生申请表扫描件(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带条形码的申请表,考生所在中学负责核实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由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按页码顺序上传。)
(2)自荐报告、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和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温馨提示:因报名系统需考生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较多,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报名系统,充分准备后慎重进行点击确认,避免因考生个人对报名系统不熟悉出现错漏导致无法通过网审。所有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2.确认考试
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确认参加考试工作,未在通知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交纳测试报名费90元/人(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物价[2010]371号文件收费),缴费等相关事宜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u.edu.cn/)另行通知。确认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获取考务信息,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3.邮寄书面材料
考生网审通过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报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包括:中学审核盖章后的自主招生申请表、自荐报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获奖材料,同时要求在复印件上加盖中学公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按以上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封面、封底)。
考生须将网上申报的纸质材料原件通过EMS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材料须于2016年4月15日前寄到广西大学君武馆108室,以当地邮戳为准,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样,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提交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考生可于2016年4月20日后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查询个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我校招生信息网在2016年4月30日后公示具有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实行信息三级公开,公示无异议者获得考核资格。如有变动,请随时关注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的公告。
2.测试
(1)语文